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以 " 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 " 为主题的 " 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第 40 场新闻发布会 "。该场发布会标志着黑龙江省第 29 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
省税务局副局长李兴伟介绍,税收宣传月活动已经连续开展了 29 个年头,对于培养社会税收共识,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 " 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 ",目的就是要在当前的特殊时期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和便利办税服务举措,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加速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我省税务部门梳理出台了减免、扣除、退税、服务等四大类 20 项措施,并加强与财政等部门配合,出台我省阶段性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
及时编制发布《支持疫情防控税收政策指引》等配套文件,通过权威媒体、电子税务局、门户网站、" 两微一端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等广泛开展宣传;
运用 " 网格化 + 专业化 " 税收服务管理模式,精准对接辅导,包保政策落实;
大力推行 " 非接触式 " 办税服务举措,推出 " 线上申领发票、线下免费配送 " 服务,采取 " 三个无需 "" 三个自动 " 措施,为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打造申报即享受的便捷流程,通过线上批量办理停业登记、延期申报缴纳税款等征管措施,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截至 3 月 31 日,全省已有 1250 户纳税人享受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税收优惠政策,退还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增量留抵税额 2.41 亿元;累计为纳税人线上办理延期申报 2354 户次,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5239 户次,涉及税款 7.16 亿元;免费为纳税人邮寄发票 821 万份。
利好 ! 企业社保费可享
阶段性“免、减、缓、延”
省政府新闻办 1 日召开的 " 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第 40 场新闻发布会 " 上,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王未丁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工作部署,我省先后出台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黑人社发〔2020〕6 号)和《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黑医保发〔2020〕13 号)两个重要文件,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免、减、缓、延四个方面。
第一是 " 免 "。2020 年 2 月至 6 月,免征对应属期内各类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 " 三项社会保险费 ")单位缴费部分,对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第二是 " 减 "。2020 年 2 月至 4 月,减半征收对应属期内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
自 2020 年 2 月起,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 5 个月。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 6 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可支付月数小于 6 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由统筹地区统筹考虑安排。
第三是 " 缓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 2020 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第四是 " 延 "。对受疫情影响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未能按时办理医疗保险缴费业务的,可延长至 4 月 30 日前完成补办补缴。延期缴纳医疗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待遇享受。
王未丁说,为了确保政策早落地、企业早受益,全省税务系统认真贯彻上级工作部署,与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等部门精诚协作,采取 " 五个到位 " 措施推进降费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工作机制保障到位。各级税务机关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系列配套文件和工作任务清单,强化考核考评,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社保费减免政策落实。
二是宣传辅导落实到位。全面梳理各项政策及实施办理流程,明确缴费人享受减免政策方式、办理流程及申报缴费有关注意事项,线上线下广泛开展宣传,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对缴费人进行有针对性辅导,为缴费人答疑解惑,确保缴费人懂政策、明程序、会操作。
三是信息系统准备到位。针对征收计划调整、划型标识、退抵信息传递、减免统计核算分析等具体业务,研究减免政策信息系统调整对接方案,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同时加强系统监控和信息及业务运维保障,保证缴费人申报缴费便捷顺畅。
四是缴费办理衔接到位。做好适用新旧政策的费款征收衔接,推广 " 电子税务局 " 等无接触式缴费渠道,创新办税服务厅缴费服务方式,实行缴费人错峰错期办理,确保缴费人顺畅缴费。
五是多缴退费配合到位。通过后台批量提取数据,配合人社部门,采取无申请方式,对政策出台之前 2 月份已缴费款应减免部分进行批量退费。截至目前,通过批量办理已为 5.4 万户企业,退费 7.6 亿元。
助力复工复产!
龙江开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在省政府新闻办 1 日召开的 " 黑龙江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进展第 40 场新闻发布会 " 上,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副处长杨峰介绍了税务部门今年 " 春风行动 " 在 " 非接触 " 办税方面采取的主要举措。
杨峰说,今年推出的 "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 正值全省人民勠力同心抗击疫情之际,其中推出的办税便利化措施,就是为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发生以来,省税务局积极推行 " 非接触式 " 办税,通过 " 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 " 等方式,对不了解、不熟悉 " 非接触式 " 办税的纳税人、缴费人开展有针对性宣传辅导,持续扩大受众范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
" 网上办 "。积极推行税费事项网上办理,在税务总局发布清单基础上,积极拓展我省 " 非接触式 " 网上办税缴费范围,目前已梳理发布 188 个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自助办 "。通过主动引导纳税人到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办理业务,减少 " 面对面 " 接触。我们进一步加强 24 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建设,开设税银合作 " 税 e 站 ",打造 " 十分钟 " 办税服务圈。
疫情期间,自助办税 " 不见面 "" 不接触 " 办税服务优势已经显现。" 邮寄送 "。疫情期间,针对发票领用量大,纳税人习惯到办税厅领取发票的实际情况,我们推出了 " 发票线上申领、线下免费邮寄 " 业务,推行至今,已累计为网上申领发票纳税人免费寄递发票 19129 件,合计 821 万余份。" 线上答 "。
对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通过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和微信等渠道给予耐心及时准确的解答。疫情期间,我省办税服务厅累计受理来电咨询 10.8 万余通。
疫情防控期间,税务部门的总体导向是尽可能让纳税人、缴费人 " 不到大厅来 "。如果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该部门也会有序接待、快速办理,通过采取一些安全、快捷的办税措施,尽可能让纳税人、缴费人 " 来了马上办 ",减少现场停留时间。
比如,推行了 " 容缺办理 " 就是对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宜,如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缴费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纸质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疫情防控期间,税务部门推出了 103 项 " 容缺办理 " 税务服务事项,316 项可容缺受理资料,目前已为纳税人、缴费人办理 " 容缺业务 "3209 笔。
总的来看," 非接触式 " 办税缴费服务不仅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税务部门仍将再巩固、再完善,推出更多实招硬招,最大限度实现纳税人、缴费人 " 多走网路、少跑马路 ",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